(1)指針不動。當壓力升高后,壓力表指針不動。其原因可能是:旋塞未開;旋塞、壓力表連管或存水彎管堵塞;指針與中心軸松動或指針卡住。
(2)指針抖動。造成指針抖動的原因有:游絲損壞;旋塞或存水彎管通道局部被堵塞;中心軸兩端彎曲,軸兩端轉動不同心。
(3)指針在無壓時回不到零位。造成這種現(xiàn)象的原因是:彈簧彎管產(chǎn)生永久變形失去彈性;指針與中心軸松動,或指針卡住;旋塞、壓力表連管或存水彎管的通道堵塞。
(4)指示不正確,超過允許誤差。這主要是由于彈簧管因高溫或過載而產(chǎn)生過量變形;齒輪磨損松動;游絲紊亂;旋塞泄漏等原因造成的。
壓力表的裝設應符合以下規(guī)定:
(1)每臺鍋爐必須裝有與鍋筒蒸汽空間直接相連的壓力表。在給水調節(jié)閥前、可分式省煤器出口、過熱器出口和主汽閥間,都應該裝設壓力表。
(2)鍋爐或工作介質為高溫蒸汽的壓力容器,壓力表的接管上要裝有存水彎管,使蒸汽在這一段彎管內冷凝,以避免高溫蒸汽直接進入壓力表的彈簧管內,致使表內元件過熱而產(chǎn)生變
形,影響壓力表的精度。存水彎管用鋼管時,其內徑不應小于10mm。壓力表和存水彎管之間應裝有三通旋塞,以便吹洗管路、卸換、校對壓力表。
(3)根據(jù)鍋爐或壓力容器的最高許用壓力,在壓力表的刻度盤上劃出警戒紅線。但不應將警戒紅線畫在壓力表的玻璃上,以免玻璃轉動產(chǎn)生錯覺,造成事故。
(4)盛裝高溫、強腐蝕性或高粘度介質的壓力容器,應在壓力表與容器的連接管路上裝設充填有液體的隔離裝置,或選用抗腐蝕的波紋平膜式壓力表等。
(5)安裝壓力表的位置,應有足夠的照明,便于操作人員觀察和檢驗。要防止壓力表受輻射熱、低溫及震動的影響。
(6)為了便于更換和校驗壓力表,壓力表與承壓設備之間應裝設三通旋塞,旋塞應裝在垂直管段上,并要有開啟標記和鎖緊裝置。
壓力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停止使用:
(1)有限止釘?shù)膲毫Ρ?,在無壓力時,指針轉動后不能回到限止釘處;無限止釘?shù)膲毫Ρ?,在無壓力時,指針距零位的數(shù)值超過壓力表規(guī)定的允許誤差;
(2)表盤封面玻璃破碎或表盤刻度模糊不清;
(3)封印損壞或超過校驗有效期限;
(4)表內彈簧管泄漏或壓力表指針松動;
(5)其他影響壓力表準確指示的缺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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